TOKOSEKI

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 TOKOSEKI(以下稱「本方」)提供的網站、Web 應用程式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 使用本服務的簽約方及使用者應按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如不同意本條款,不得使用本服務。簽約方或使用者開始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第1條(適用)

  1. 本條款適用於本方與簽約方及使用者之間有關本服務使用的一切關係。
  2. 本方可就本服務在本條款之外另行制定規則、指南、說明及其他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無論名稱如何,個別規定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3. 本條款與個別規定內容相矛盾的,僅在個別規定明示優先於本條款的情況下,該個別規定優先適用。
  4. 簽約方負責使使用者遵守本條款及個別規定。

第2條(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 「簽約方」是指在本服務中註冊帳號並建立或管理工作區的人。
  2. 「使用者」是指成員及其他在簽約方管理下使用本服務的人。
  3. 「工作區」是指簽約方在本服務上建立的、用於統一管理座位、座位設備、成員資訊、預約等事項的管理單位。
  4. 「成員」是指由簽約方關聯工作區建立、邀請或註冊的參加者(包括員工、來訪者、設施使用者等)。
  5. 「使用者內容」是指簽約方或使用者在本服務中註冊、發布、上傳或保存的資訊(包括工作區圖片、企業標識、臉部照片、頭像圖片、文字、預約資訊、設定資訊等)。
  6. 「付費方案」是指按工作區簽訂的有償使用方案。
  7. 「外部服務」是指本方在提供本服務時使用的第三方服務(包括支付、託管、資料庫、分發、監控、通知、分析、快取等)。

第3條(使用註冊)

  1. 簽約方可透過註冊帳號,無需申請手續或審查即可開始使用本服務。註冊申請人同意本條款並按照本方規定的方法完成帳號註冊時,使用註冊即告完成。
  2. 註冊申請人聲明並保證其年滿 18 週歲。本方不提供年齡確認機制,且對因該聲明虛假而產生的不利後果不承擔責任。
  3. 如本方合理判斷註冊申請人或簽約方符合或可能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可採取使用限制等措施(第12條)。除法律要求外,本方無義務公開其理由。
    • 註冊事項存在虛假
    • 違反本條款
    • 屬於或與反社會勢力等(第17條)有關
    • 其他本方基於合理理由判斷為不適當的情形
  4. 即使本方根據前款採取使用限制等措施,簽約方仍不免除已發生的使用費用及其他債務。

第4條(帳號管理)

  1. 簽約方及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本服務的帳號資訊(包括使用者 ID、密碼、基於外部 ID 的認證資訊等)。
  2. 本方可將使用該帳號資訊進行的登入及其他行為視為持有該帳號的簽約方或使用者本人的行為。
  3. 因帳號資訊管理不善、第三方使用等導致簽約方或使用者遭受損害的,除非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方不承擔責任。

第5條(本服務內容)

  1. 本服務是使簽約方能夠以工作區為單位統一管理座位、座位設備、成員資訊等,並進行預約建立和管理等操作的系統。
  2. 本方可根據需要變更、追加或廢止本服務內容(第18條)。
  3. 本服務的一部分依賴外部服務的規格、運作狀況、使用條件等。因外部服務的故障、停止、規格變更、使用條件變更等,可能導致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無法使用。

第6條(簽約方責任及成員管理)

  1. 簽約方負責管理工作區及成員。
  2. 成員由簽約方建立或邀請,並在簽約方管理下使用本服務。
  3. 簽約方對成員使用本服務承擔責任,包括成員自身的行為。
  4. 簽約方應使成員遵守本條款(包括第8條)。因成員違反本條款而使本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害的,簽約方負責賠償該損害。但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除外。
  5. 成員使用本服務時,必須按照本方規定的方法登入(認證 ID/密碼、通行密鑰等)。
  6. 本方不提供簽約方或成員的年齡確認及其他資格確認機制。簽約方應自行負責管理簽約方及成員的使用資格、權限等。
  7. 如本方合理判斷為處理簽約方請求、支援回應、故障調查、安全回應、法律合規及其他營運需要所必需時,本方授予規定權限的負責人可存取簽約方或成員的帳號、工作區或使用者內容,並進行必要操作。
  8. 前款的存取及操作僅在實現目的所必要的範圍內實施。
  9. 簽約方或成員的諮詢正文可使用多種語言提交,但本方的回覆以日語進行。簽約方及成員應根據需要使用翻譯工具等。

第7條(使用費用、合約及支付)

  1. 付費方案的內容、費用、計費週期及其他條件,按照銷售頁面或購買流程頁面顯示的內容執行。
  2. 付費方案按工作區簽訂。簽約方作為付費方案的合約主體,負責支付使用費用。
  3. 支付透過本方指定的支付服務商(Stripe)進行。簽約方應按照購買流程頁面進行支付。
  4. 簽約方完成付費方案的申請手續且支付服務商完成支付時,該工作區的付費方案合約成立,並自該時點起產生使用費用。該支付完成後,簽約方可立即使用該付費方案。
  5. 付費方案在每個續期日自動續期。簽約方可在下次續期日前按照本方規定的方法辦理解約手續,以停止自動續期(第13條)。
  6. 簽約方將付費方案變更為更高等級方案時,該變更在手續完成後立即生效,當前計費週期剩餘期間對應的差額以及支付服務商計算的其他金額可能會被收取。
  7. 簽約方將付費方案變更為更低等級方案時,除非本方另有明確說明,該變更自下一次續期日起生效,當前計費週期內不提供按日退款、差額退款或其他退款。
  8. 支付條件(支付方式、帳單時間、未支付時的處理等)按照購買流程頁面顯示的內容及支付服務商的條款和營運執行。
  9. 支付使用費用所需的通信費、發卡公司及其他支付相關方規定的手續費、匯兌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由簽約方承擔。
  10. 簽約方不履行支付債務的,本方可對付費方案、相關工作區、帳號及其他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採取使用限制等措施。即使在此情況下,簽約方仍不免除已發生的使用費用及其他債務。
  11. 本方提供免費試用時,其期間、適用功能、使用上限、結束後的處理及其他條件,按照銷售頁面、管理畫面或購買流程頁面顯示的內容執行。免費試用可由本方根據自身判斷進行變更、暫停或終止。
  12. 免費試用結束後,簽約方未完成付費方案的申請及支付時,相關工作區的一般功能及資料檢視存取將受到限制,並顯示免費試用結束提示頁面。除法律要求的情形外,本方不承擔免費試用期間或結束後的功能提供、資料保存、復原或個別處理義務。

第8條(禁止事項)

簽約方及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實施下列行為。簽約方不得使成員實施同類行為。

  • 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 侵害本方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 未經必要權限或同意,註冊、發布、上傳或保存第三方個人資訊、機密資訊或構成權利侵害的資訊的行為
  • 對本服務的伺服器、網路、系統等施加過度負荷,或妨礙本服務提供和營運的行為
  • 非法存取或嘗試非法存取的行為
  • 未經本方事先同意,對本服務進行分析、反向工程、漏洞調查及其他安全確認的行為
  • 超出通常使用範圍的自動操作、抓取、爬取及其他類似行為
  • 非法收集其他簽約方、使用者或第三方資訊的行為
  • 冒充行為
  • 未經許可的廣告、招攬、營業行為
  • 將本服務向第三方轉售、再許可、出租、共享或商業性提供的行為
  • 未經本方事先同意,以競爭調查、效能測定、比較展示、基準測試及其他類似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違反外部服務的使用條款、政策及其他條件的行為
  • 構成為反社會勢力等提供利益的行為
  • 其他本方基於合理理由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9條(使用者內容)

  1. 使用者內容相關權利保留於簽約方、使用者或正當權利人。
  2. 簽約方聲明並保證,其就使用者內容擁有在本服務中註冊、發布、上傳或保存所需的權利、許可及同意。
  3. 簽約方無償授權本方在提供和營運本服務所必要的範圍內,對使用者內容進行保存、複製、轉換(包括調整尺寸、最佳化、生成縮圖等)、顯示和分發。
  4. 本服務可能為共享、顯示或分發工作區圖片、企業標識、臉部照片、頭像圖片及其他圖片等,使用 URL 等方式提供。在此情況下,知悉該 URL 等存取資訊的第三方可能能夠瀏覽。URL 等的管理及公開範圍設定由簽約方負責。
  5. 本方不會將使用者內容用於機器學習(模型訓練)目的。但作為功能提供的一部分,本方可能進行處理(顯示、轉換、分析等)。
  6. 如本方合理判斷使用者內容違反本條款,或可能導致第三方權利侵害、非法使用、安全問題及其他對本服務營運造成障礙的情形,本方可不經事先通知,刪除、隱藏、停止公開該使用者內容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7. 除法律規定或本條款明示的情形外,本方不承擔保存、恢復、提供、監視或刪除使用者內容的義務。

第10條(智慧財產權)

  1. 本服務、本服務相關軟體、程式、畫面、設計、標識、商標、文字、圖片及其他構成本服務的一切要素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歸屬於本方或正當權利人。
  2. 基於本條款對本服務的使用許可,並不意味著就本服務或前款權利向簽約方或使用者轉讓、移轉、許可使用或授予其他權利。

第11條(本服務提供的停止等)

  1. 如有下列事由,本方可不經事先通知,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
    • 進行系統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 因地震、火災、停電、通信故障等不可抗力導致提供困難時
    • 因外部服務故障、停止、規格變更等導致提供困難時
    • 因非法存取、安全問題、法律合規及其他事項需要緊急處理時
    • 其他本方基於合理理由判斷提供困難時
  2. 對於因前款導致簽約方或使用者遭受的損害,除非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方不承擔超過第16條範圍的責任。

第12條(使用限制、使用停止及註銷註冊)

  1. 簽約方或使用者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本方可不經事先通知,採取使用限制、帳號停止、工作區停止、註銷註冊及其他必要措施(以下稱「使用限制等」)。
    • 違反本條款
    • 註冊事項存在虛假
    • 不履行支付債務
    • 存在非法使用、安全問題、第三方權利侵害申告及其他本方判斷需要處理的情形
    • 其他本方基於合理理由判斷為不適當的情形
  2. 使用限制等的對象範圍、內容及期間,由本方根據違反內容、影響範圍、調查必要性及其他情況合理決定。
  3. 實施使用限制等時,相關簽約方或使用者可能無法存取本服務、相關帳號、相關工作區或與其關聯的資料。
  4. 使用限制等基於違反本條款及其他歸責於簽約方或使用者的事由時,本方不予退款。但第15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對於因使用限制等導致簽約方或使用者遭受的損害,除非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方不承擔超過第16條範圍的責任。
  6. 本方即使在採取使用限制等措施後,也可根據需要繼續調查,並解除使用限制等、變更範圍、註銷註冊或採取本方合理判斷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13條(解約及退會)

  1. 簽約方可透過每個工作區的合約畫面等本方規定的手續解約付費方案。
  2. 解約完成後,簽約方仍可在該帳單期間結束日之前使用該工作區的付費方案。
  3. 除第15條規定的情形外,因解約產生的按日退款、取消及其他退款均不進行。
  4. 簽約方可按照本方規定的手續退會。
  5. 解約或退會後,簽約方仍不免除解約或退會前已發生的使用費用及其他債務。

第14條(資料刪除及備份)

  1. 簽約方刪除工作區時,本方將從本服務中刪除與該工作區相關的資料(包括使用者內容),或使其處於無法從通常使用畫面存取的狀態。但如因技術或營運上不可避免,刪除反映可能需要合理時間。
  2. 儘管有前款規定,本方可在故障恢復、審計、安全保障、法律合規、爭議處理及其他營運上合理必要的範圍內,將該資料保存於備份等中。在此情況下,本方僅在該目的所必要的期間內保留該資料。
  3. 簽約方退會時,本方將按照本方規定的方法邏輯刪除該簽約方的資料。
  4. 本方可在法律合規、安全保障、防止不正當行為、審計、爭議處理及其他營運上合理必要的範圍內,保存與簽約方或使用者相關的日誌(包括審計日誌)。

第15條(退款)

  1. 鑑於數位服務的性質,因簽約方原因產生的退款、取消不予受理。
  2. 但本服務(服務整體)自本方檢測到故障或本方合理確認故障發生之時起,連續 1 週(168 小時)以上處於無法提供狀態(包括外部服務的大規模故障等),且簽約方本人自故障解除日或相關帳單期間結束日兩者中較晚之日起30日內,透過頁面底部的「聯絡我們」表單提出退款申請時,本方將以按未提供天數按日計算等合理方法處理退款。「本服務(服務整體)無法提供狀態」是指根據本方合理判斷,本服務主要功能的大部分對一般簽約方不可使用的狀態。本條項下的退款旨在返還使用費用,並不意味著以損害賠償、違約金、精神損害賠償或其他任何名義支付追加金錢。
  3. 退款手續、計算方法、退款方式及其他細節按照本方另行規定的方法執行。
  4. 根據第12條採取的使用限制等係因歸責於簽約方或使用者的事由時,不適用第2款的退款。

第16條(保證否認及責任限制)

  1. 本方不明示或默示保證本服務不會中斷、沒有瑕疵、適合簽約方或使用者的特定目的、或在簽約方或使用者的使用環境中始終可用。本方不提供 SLA(可用率保證)。
  2. 本方就本服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其範圍除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僅限通常且直接的損害。
  3. 僅在本方存在重大過失以外的過失時,本方損害賠償額的上限為該損害發生的工作區在損害發生時點起最近 1 個月內,簽約方向本方支付的使用費用相當額。免費方案或該期間內無已支付使用費用的,賠償額上限為 1,000 日圓。
  4. 對於簽約方或使用者產生的特別損害、間接損害、逸失利益、資料遺失或商業機會喪失,除非本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方不承擔責任。

第17條(排除反社會勢力)

  1. 簽約方及使用者聲明並保證其自身不屬於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準成員及其他類似人員(以下稱「反社會勢力等」),且與反社會勢力等不存在關係。
  2. 簽約方或使用者違反前款時,本方可不經事先通知採取使用限制等措施。

第18條(服務內容變更等)

本方可根據本方判斷變更、追加或廢止本服務內容。本方進行對簽約方或使用者產生重大影響的變更、追加或廢止時,原則上將在生效日 7 日以上前,透過在本服務上公告或本方判斷為適當的其他方法告知。 但輕微變更、功能改進、安全回應、對應外部服務規格變更及其他緊急且不得已的情形不在此限。

第19條(條款變更)

  1. 本方可在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變更本條款。
    • 變更符合簽約方及使用者的一般利益
    • 變更不違反本條款的目的,且根據變更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相當性、本條款中變更條款的有無及內容、其他情況判斷為合理
  2. 變更內容及生效日原則上將在生效日 7 日以上前,透過在本服務上公告或本方判斷為適當的其他方法通知。
  3. 變更後的本條款自生效日起適用於本服務的使用。
  4. 法律要求取得簽約方或使用者個別同意的變更,本方將按照本方規定的方法取得同意。

第20條(個人資訊處理)

本方按照本方的隱私權政策處理簽約方及使用者的個人資訊等。

第21條(通知或聯絡)

  1. 本方向簽約方或使用者發出的通知或聯絡,將透過在本服務上公告、傳送至註冊電子郵件地址、在管理畫面顯示或本方判斷為適當的其他方法進行。
  2. 簽約方及使用者應保持註冊資訊為最新且準確的狀態。因註冊資訊不完整或未更新導致通知或聯絡未送達的,本方亦不承擔責任。

第22條(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未經本方事先同意,簽約方及使用者不得將其在本條款下的地位或基於本條款的權利義務向第三方轉讓、移轉、設定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23條(服務結束時的資料取出)

  1. 本方結束提供本服務時,將事先告知。
  2. 因服務結束導致簽約方無法在本服務上取得資料(維護模式等)時,簽約方應透過頁面底部的「聯繫我們/諮詢」表單進行聯絡。本方在進行本人確認後,將在合理範圍內處理資料提供。
  3. 本方可另行規定前款回應的內容、格式、提供方法、提供期間、是否可提供及其他細節。
  4. 除法律要求外,本方不承擔服務結束後的資料提供、保存、恢復或個別轉換義務。

第24條(準據法及管轄)

  1. 本條款的準據法為日本法。
  2. 因本服務發生爭議的,以仙台地方法院或仙台簡易法院為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 但簽約方或使用者屬於消費者契約法上的消費者時,僅在不違反該法及其他強制性法規的範圍內適用。

第25條(最後修訂日)

最後修訂日:2026/05/18

本服務僅提供給日本國內使用者。

非日本地區的存取可能需要更長時間。